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P0120-2020-0269 公开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11-10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财预〔2020〕462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市直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豫财社【2020】153号文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配县区指标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分配市级预算单位指标请列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请根据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任务表,做好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三、请各地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补助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本次下达的资金属于非直达资金,不得影响此前直达资金的分配使用。

五、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

商财预 2020 462 关于调整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153-中央.xls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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