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市监综罚字〔2020〕5-17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0-0217 公开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11-11 公开目录 案件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商市监综罚字〔2020〕5-17号

二、案件名称

商丘市睢阳区汇隆副食商行(彭省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皇沟御酒1988等商品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商丘市睢阳区汇隆副食商行(彭省良)

四、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403MA45B2A08R

五、经营者姓名

彭省良

六、主要违法事实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皇沟御酒1988等商品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商品、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期限:2020年11月24日

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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