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zfgzbmswsjkw-2020-009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0-11-16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2020〕5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抽调了我市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20年11月11日对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项目备案工作。经专家组审核合议: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新增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活动项目符合备案条件。
现将拟备案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科教科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将正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活动。
监督电话:0370-3352197(纪检组)
0370-3352376 (科教科)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