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城区水系生态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3878-2021-00081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 2021-04-22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发改审批〔2021〕82号 主题分类: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
关键词: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城区水系生态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批复商丘市城区水系生态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商建投〔2021〕41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加快中心城区水系生态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经研究原则同意由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商丘市城区水系生态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涵盖商丘市城区内3条主要水系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总长度共计约13千米。其中,忠民河(北海路-古宋河)段河道治理总长度约4千米;康林河(八一路-商都公园)段河道治理总长度约3.5千米;蔡河(北海路-归德路)段河道治理总长度约5.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景观工程、桥梁工程、流域智慧水务、停车场、游乐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7亿元,所需资金由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投资构成。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要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和节能要求,优化节能设计,节省施工能耗。

五、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原材料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概算。

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规定政策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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