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农村地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00019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8-22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办文〔2021〕11号 所属主题: 商政办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农村地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加强对水旱灾害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农村地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指挥长:曹月坤(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闫全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苏孝志(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张银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刘彦华(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

王伟(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张红旗(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谢一鸣(市农林科学院院长)

张心令(市气象局局长)

陈顺胜(市水文局局长)

高广军(市水利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苏孝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广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以及组织开展督导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市水利局:承担市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发布、水工程调度、防御灾害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上报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应急局、气象局、水文局等单位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开展防洪会商。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物资储备和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起草工作汇报材料、公文和领导讲话,整理会议及领导讲话记录。会议议定事项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或文件。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调度统计农业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渔业生产及设施安全监管。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为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指挥提供信息支撑;发布全市雨情;负责水旱灾害气象风险分析预测评估;运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洪涝、干旱等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脱贫和边缘易致贫户生活、生产安全、扶贫项目(包括扶贫车间、光伏电站、种植养殖基地等)险情、灾情的防范和排除。

5.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储备工作。

6.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防御农业机械设备的调配。

7.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做好系统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筹集供应。

8.市农林科学院:负责指导旱区科学灌溉和农作物田间管理。

9.市水文局:负责汛期水文监测,及时提供雨、水情测报情况和洪水预报情况,当好防洪调度的参谋助手;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及时分析旱情,为科学抗旱提供依据。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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