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商丘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03-24 商丘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标签: 上一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