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22-00000244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2-05-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文〔2022〕71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文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商丘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摆向阳(市长)
副组长:张家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李长领(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忠顺(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金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涛(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长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志强(市民政局局长)
王全国(市财政局局长)
王新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登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启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其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英奇(市商务局局长)
高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德怀(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戚征伦(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仁福(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刘春霞(市妇联主席)
张启辉(团市委书记)
薛天江(梁园区区长)
孙景权(睢阳区区长)
王新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付绍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