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商丘市委人才办、商丘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商丘学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商人才办〔2022〕1 号 )精神,按照 《商丘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办法(暂行)》(商科〔2022〕1 7号)要求,通过网上初评、现场答辩、专家质疑等评审程序,根据专家组建议,经市科技局研究并向市委人才办汇报,拟10名同志入选“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现 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止, 共5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办公室(设在 市科技局 )提出,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 须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市科技局机关党委纪委 0370-3289889
通讯地址:商丘市府前路市政府1号楼10楼11042房间
联系邮箱: sqkjxzm@126.com
附件:
2. 异议表.doc
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