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szfbgs1-00000562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2-05-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办〔2022〕21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商丘市酒业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酒业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3)》,全面提升我市酒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酒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持续提升品质、扩大品牌影响力、拓展本土市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分级精准指导、分类精准施策、分企精准服务,着力打造酒业龙头企业和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快商丘酒业振兴。
(二)工作目标。
1.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积极培育皇沟酒、张弓酒、天明民权葡萄酒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睢县睢酒、柘城县王贡酒和商粮酒、夏邑县汉梁王酒等区域优势企业,丰富民权葡萄酒、啤匠等产品品种,做强“张弓”“皇沟”“林河”等品牌,增强商丘酒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带动能力。力争到2025年,皇沟酒业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张弓酒业、张弓老酒酒业、林河酒业、天明民权葡萄酒业、华润雪花啤酒(商丘)生产基地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商丘酒产业规模突破30亿元,本地白酒占商丘区域市场份额提升10%。
2.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新创建国家级白酒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体系,攻克制约酒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在品质、品种、口感、色泽、酿造和包装上取得突破。
3.文化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创新营销模式,讲好商丘酒故事,激发消费潜能,挖掘、传承和创新商丘酒文化,创新商丘酒的个性品质和美酒表达方式,强化传播效果,引导群众消费本地化,促进优质白酒和葡萄酒“走出去”。
二、发展重点
(一)突出重点培育,实施龙头牵引工程。鼓励酒企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谋求与全国知名酒企股权合作、投资并购,构建竞争共赢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酒企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加快实施产权重组,通过注入国有资本、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发展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张弓酒厂、林河酒厂改制重组工作。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活动,引导酒企加大人才引进和领军人才选拔力度,并在薪酬、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享受人才强市相应待遇。支持酒企申报中国酿酒大师、中国白酒(工艺)大师、国家级白酒和葡萄酒评委。开展酒类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奖职工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工匠人物。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鼓励用人单位相应给予一定奖励。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智慧化生产”的发展理念,推动重点酒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加快酒庄、酿酒园区和生产线、储藏平台、供应链等智慧化改造,支持酒企合作发展包材物流等配套产业,夯实发展基础。到2025年,皇沟酒业建成3万吨智能化酿造车间。推动上市融资。加大酒企上市培育力度,引导酒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皇沟酒业、天明民权葡萄酒与全国知名酒企对标,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上市进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化创新驱动,打造品质提升工程。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集聚创新要素,整合创新资源,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统筹推进技术创新、生产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传统工艺与新技术融合,抢占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技术、研发成果、研发机构等创新要素向酒企集聚,支持企业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和创新基地的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传承和创新酿酒工艺。支持重点酒企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增强新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鼓励酒企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工艺流程、生产装备、质量追溯等方面的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对符合“三大改造”示范项目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大力开展白酒和葡萄酒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积极参与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稳定性。积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管理、可靠性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标杆,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主要产品质量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企业原料采储、生产、销售、生产环境等监管,积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构建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引导企业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优化产品结构,打造高端引领工程。以中高端酒为主攻方向,扩大中高端酒的比重,切实提高市场占有率。坚持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持续推动商丘酒产品瘦身和聚焦,充分发挥本乡本土和地缘优势,明确客户定位,找准产品定位,完善服务体系,开展错位竞争。主动适应消费需求,研究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对白酒的个性化需求,开发适合公务、商务、旅游等不同需求的白酒和葡萄酒产品,提高产品供给水平。持续打造高中端大单品。积极在政(公)务、商务与文化交流中大力推荐使用商丘酒,着力打造皇沟酒业“国永”、天明民权葡萄酒“民权”等系列高端大单品,力争到2025年达到中国知名品牌白酒和葡萄酒的质量、吨酒价和声誉,成为拉升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支柱产品,实现价值倍增,引领商丘市场消费。持续扩大中档产品市场份额,适应不同收入群体消费需求,力争到2025年打造1个5亿级超级大单品、3个左右2亿级大单品,形成商丘酒品牌矩阵。每年按规模、效益、税收和投入等指标进行排名,对升级晋位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品牌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围绕研发创新、创意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等全过程,创新品牌、产品、文化等系统营销,提升商丘酒品牌的影响力、美誉度、辐射度。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品牌培育标准宣贯、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推进精品制造工程建设,强化商丘酒品牌自信。加强品牌梯度培育,以“豫东白酒产区”和“黄河故道葡萄酒产区”建设为牵引,培植和打造“皇沟”“民权”“张弓”“林河”等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区域优势品牌。强化宣传推广。组织对商丘酒工艺、品质、品牌进行集中、系统、全面的宣传推介,联动开拓重点市场、潜力市场。支持酒企在高铁站、高速公路、城市商业中心等地标窗口,以广告引导、品牌展示、文化体验等形式提升品牌形象。支持主流媒体与重点酒企建立宣传、销售、投融资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和鼓励主流媒体开展以传播品牌、产品推介为主的商丘酒品牌形象宣传推广活动,强化商丘酒传播氛围,建立起品牌号召力。对企业开展的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借助省级以上媒体和平台投入广告费用超过500万的,在省财政给予相关补助的基础上,受益财政再给予费用总额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创新表达方式。围绕“文化”“好粮”“好生态”等开展品牌塑造和单品打造,组织参加“豫酒中原行”“豫酒文化行”“豫酒品牌行”活动,组织“文化名人进企业”“重点酒企走进大型企业”等系列活动;支持相关酒企申报工业遗产项目,加大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延续历史文脉。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聚焦中原市场,打造营销再造工程。以市场需求和消费潮流为导向,强化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融合,建立产供销“利益共享、企业共生、市场共荣”的新型生态圈。探索创新营销模式。引导企业注重营销管理,积极引进营销管理人才,根据实际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营销新模式。积极发挥各级酒业商会作用,支持流通企业与骨干酒企合作开拓市场。加强营销数字化网络体系建设。支持重点酒企利用物联网、5G大数据、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加快销售和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建立客户、渠道数据库,构建厂、商、终端和用户一体化体系,做到精准营销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微商、主播带货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鼓励酒企与全国知名电商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做深做实做细本土市场。支持重点企业加大中原市场和大本营核心市场、潜力市场攻坚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外围市场。鼓励酒企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消费属性进行精准营销,积极开发县级和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区域性、全国性市场营销网络。开展精准营销。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和目标市场,综合利用各种传播手段,积极打造和宣传特色鲜明的个性品牌,聚焦政府(大型)会议、企业年会、商业峰会等场景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营销活动。支持酒企参加全国糖酒会、郑州糖酒会等专业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特色基地工程。坚持新发展理念,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技术创新、推行绿色标准、严格行业监管,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开启酒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积极打造绿色产区。立足商丘酒文化和产品优势,进一步加强重点白酒和葡萄酒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切实保障酿酒所需的水质和生态要求。按照产业生态化的要求,传承和创新酿造工艺,积极开展绿色生产。推动原粮基地建设。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整合创新资源、要素资源、生态资源,支持优质小麦、高粱、葡萄等酿酒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动皇沟、天明民权葡萄酒、张弓、张弓老酒、商粮等加大订单式生产规模,提高原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通过公共品牌引领个体品牌的发展,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美誉度。推动融合发展。引导商丘酒与商丘旅游、商丘美食相结合,弘扬商丘酒文化。打造特色酒庄发展工业旅游,开发以酒企文化为主体的旅游商品、纪念品,促进酒旅融合发展。在餐饮服务业、旅游业推介市内白酒品牌。结合城市品牌、风景人文品牌等,引导企业提高创意设计水平,改善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酒业振兴工作专班负责协调指导全市酒业振兴工作,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专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牵头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推进酒业振兴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加强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促进酒业发展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酒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永城市、宁陵县、民权县和睢阳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一厂一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化财税支持。市财政统筹有关专项资金,支持酒类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融资上市等。对于完成创建省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以及申请上市等活动的酒类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兑付奖励措施;酒类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缓解贷款期限和生产周期错配等难题;要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限贷;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酒企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合理确定酒企贷款利率,及时清理不规范收费和各类违规融资通道业务,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规范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流通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白酒、葡萄酒专项维权和税务执法活动,强化抽检监测和风险研判,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促进酒企诚信生产经营。严格执行白酒生产许可制度,对证照不全、无效和无证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对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将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纳入市、县领导包联对象,精准解决企业反映的融资、土地、用工等难题。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在政策支持、项目建设、营销宣传等方面对酒企给予大力支持,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酒企负担。各银行金融机构、各新闻媒体、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校要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积极服务酒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升级晋位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评价,每年组织召开全市酒业发展大会,营造商丘酒业振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