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药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2-00000324 发布机构: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6-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办〔2022〕30号 所属主题: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药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商丘市药业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药业振兴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药业振兴的安排部署,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推进生物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形成新动能,实现药业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思路

结合我市医药产业基础和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实现化学药转型升级、生物药关键技术突破、现代中药标准化国际化、高端制剂产业化研究应用、中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和产业化,布局发展精准医疗、智慧医疗等具备发展前景及潜力的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医药制造产业园、医疗器械产业园、现代中药产业园、智慧医疗器械产业园等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绿色生态的特色产业园,打造商丘特色医药产业品牌,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医药中高端研发和生产基地。

二、发展目标

(一)壮大产业规模。建成较完善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培育发展细胞医学,创新发展医药制造、医疗器械产业,力争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二)做强重点企业。科学谋划,重点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力争到2025年,哈森药业营业收入突破30亿元,华美医疗、九龙药业、白云山东泰药业营业收入突破20亿元,华商药业、雅康药业、双鹤药业、美兰生物、国健医疗、益智医药营业收入超10亿元,培养壮大一批营业收入超3亿元企业。推动美兰生物、华美医疗、善时药械在主板或科创板上市。

(三)持续招大引强。围绕现有医药产业基础,瞄准国内细分领域前10强企业及上下游关键节点配套企业,加大招引力度。力争到2025年,引进产值20亿元以上的企业1~3家,10~20亿元企业5家左右,5~10亿元企业10家左右。

(四)提升创新能力。建成梁园区医药研究中心,睢阳区善时血流动力学及心音电音人工智能和医疗大数据中心、兴恒医疗重点实验研发中心、天龙中医药研究中心,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五)凸显集聚效应。梁园区医药制造产业规模和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药产业链。夏邑县现代中药产业、虞城县医疗器械产业形成集聚发展态势。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物药突破发展。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开展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新型基因工程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核酸类药物等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及临床研究。突破创新型生物治疗产品制备以及关键核心技术,开发核酸、抗体、疫苗等新型生物药物。依托华原生物科技生命健康研究院,积极发展细胞存储、细胞技术研发、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兴领域,打通细胞治疗上下游产业链。依托兴恒医疗发展重大传染疾病快速检测试剂、自身免疫性疾病检测试剂等重点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推动化学药升级发展。围绕代谢性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病毒感染等,重点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的创新化学药。重点突破新药设计与发现研究的前沿关键技术,基于新靶标、新作用机制开展相关创新品种研发。依托哈森药业、双鹤药业、白云山东泰药业等骨干企业,加强仿制药技术工艺、中间体等研发,发展一批品牌通用名药仿制药。对标国际标准和专利制度,支持企业建立跨区域研发合作平台,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增加过评药品种类,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推动兽药产业领先发展。依托美兰生物、爱己爱牧等企业在国内疫苗及兽药领域的领先优势,开发不同种家畜、宠物用疫苗。保持和增强禽流感疫苗技术和产品优势,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创制一批新型动物疫苗、生物兽药、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植物新农药等重大产品,依托美兰生物发展以GHO细胞免疫蛋白和杆状病毒免疫蛋白表达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动物疫苗产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开发针对我市本地农业产业的兽药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推动医疗器械集聚发展。重点支持突破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设备与试剂、中医数字化诊疗、生命体征检测、数字化医疗器械等领域制约行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发挥虞城县应急防护用品企业相对集中优势,加快华美医疗健康产业园建设,打造区域性医用防护物资应急储备基地。加快梁园区、睢阳区医疗器械产业链建设,依托善时生物、容康医疗、维德医疗、雅康药业、国健医疗等企业,加快医学影像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及医疗服务项目培育引进,提升产品附加值,延伸医疗器械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推动现代中医药一体化发展。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扩大中药材初级加工规模、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促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重点研发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发展用于抗病毒、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糖尿病等的现代中药,推动中药新药研究开发,提升中药绿色制造技术水平。依托虞城县中药材农业科技产业园、夏邑县中药材产业园和柘城县中药种植加工片区,加强与亳州市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合作交流,积极培育中药材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培育中药饮品生产企业,构建药源生产体系、中药加工体系、产业服务体系,促进中药材产地加工和中药炮制一体化发展。充分借鉴历代对伊尹药食同源的医疗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研究成果,助推中医药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推动完善现代医药流通体系。依托必康百川医药、新先锋药业、江中华杰医药和国药控股商丘公司等重点医药流通企业,构建辐射全省的重要医药流通枢纽节点,带动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集聚。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发展现代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鼓励企业运用物流规划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建设智能化自动化立体仓库,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仓库管理系统实现高效率管理,实现从入库到消费者的全程管控,保障用药安全。鼓励医药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扩大商丘医药产品终端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推动医药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互联网 医药”,发展智慧医疗产品。加强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发展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指导疾病诊治、药物评价和新药开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决策支持系统。依托善时药械发展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5G互联网应用等医共体互联互通。支持培育新的健康消费需求,推动家用、养老、康复医疗器械的开发和应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发展大健康产品,支持医药企业向功能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化妆品以及保健、预防、治未病等领域延伸。(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药业振兴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药业振兴工作,及时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分析研判发展形势,协调解决和推进落实产业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阶段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梁园区、柘城县、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要成立领导组织,“一厂一策”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支持医药产业园区及大型医药企业建设孵化器、加速器,缩短优质潜力企业和创新成果的成熟周期,对入驻孵化器、加速器的创新型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缩短产业化项目落地周期。鼓励优质生产企业利用剩余产能,通过生产委托方式提高产值,促进医药生产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达成合作,实现创新成果就地转换。支持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承担产业重点攻关任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整合优势研究力量,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产业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大新药奖励力度。加大对专家工作站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力度,对新取得1类化学药、1类预防用和治疗用生物制品、中药创新药药品注册证的,每个奖励500万元;对新取得2类化学药、2类预防用和治疗用生物制品、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药品注册证的,每个奖励200万元;对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3~4类化学药、同名同方中药、1~3类兽药注册证的临床试验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际研发费用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以及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并在我市产业化的药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单品种实际研发费用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奖励补助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受益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强金融支持。市、县(市、区)财政参与,募集社会资本,探索设立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引入打造一批专业化基金团队,构建多层次投资支持体系,全生命周期支持医药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创新企业融资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以及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贷款和证券化等股权、债权、融资形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建立医药产业常态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深入推进医药产业中长期贷款“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内部政策安排和加强考核激励,开辟服务“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重点产品应用推广。一是支持创新产品应用。制定全市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并将优秀地产创新产品、获得市场认证的高质量产品纳入目录。鼓励医疗机构制定的招标采购方案,突出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地产产品的应用比重。鼓励企业牵头制定产品标准和申报核心技术专利。持续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如高新诊疗项目、临床急需诊疗项目等),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加强医保体系对创新产品应用支撑。医保部门要加大对医药高新企业产品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省市耗材目录。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引导本市优质创新产品进入市内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产业链定向招商。围绕生物药品、现代中药、数字医疗产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体外诊断产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外研发团队、研究型医院资源和创新领军企业,加快集聚一批创新生物技术公司。开展强链补链、精准招商,每年引进培育2~3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发展前景广阔的重大医药产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制定推进方案和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加强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培养机制,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复合管理型和应用技术型人才,夯实产业发展智力基础。加强商丘医专、商丘工学院等高校医药学科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医疗机构建立医药应用技术与实训基地。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积极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有关政策法规。依托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重大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海外高层次医药人才回国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精准解决企业反映的融资、用地、用工等难题。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政策支持、项目建设、营销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银行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科研院校(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服务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要加强考核评价,鼓励企业升级晋位,每年组织召开全市药业发展大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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