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揭榜挂帅”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商丘市关于致力打造科技创新强市的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解决商丘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商丘市科技局在前期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及揭榜要求
此次榜单共16项,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主要围绕商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重大创新需求,引导企业成为创新需求提出主体、研发经费投入主体和成果转化落地主体,推进商丘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技术攻关类: 主要由商丘市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由国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进行揭榜。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及创新联合体等其他组织;
2.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较强的影响力,有能力完成揭榜任务;
3.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行为;
5.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
(二)成果转化类: 主要由国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提出转化成果,由省内有成果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省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的企业;
2.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应用队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3.能够提供揭榜项目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4.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5.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
二、揭榜流程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在榜单发布后主动与需求单位联系对接洽谈,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合作协议、制定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
(二)达成合作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附合作协议、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附件。技术攻关类由发榜方填报,成果转化类由揭榜方填报。
(三)市科技局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揭榜的“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论证,择优给予支持。
(四)项目单位填报和提交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项目统筹与平台基地建设科:0370-3289909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