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转化活力,支持鼓励各高校院所、企业规范开展技术合同登记,依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改革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办〔2022〕23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申报2021年度、2022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后补助的通知》(商科〔2023〕39号)的要求,经专家审核,拟对相关单位实施后补助。
现将拟后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商丘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科技科0370-3289659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370-3289889
附件: 商丘市2021年度、2022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后补助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