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为切实加快灾后重建,实现高质量复工复产,8月12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十条措施》,新乡市工信局转发给大家,希望企业认真学习,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借政策机遇助力企业迅速复工复产。





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制定以下措施。

一、保障有序复工复产

1.加强分类指导。有关部门要建立受灾企业清单,根据受灾情况分类指导帮扶,积极推进灾后重建。围绕保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保要素供给、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加快修缮因灾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积极为企业协调保障水、电、气、运等生产要素供给,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作用,加强原材料、物流运输等对接,确保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周口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电力公司)

二、强化金融支持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灾较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给予支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因灾害影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依托权益类交易场所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灾较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

4.降低融资成本。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为受灾较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转贷、贴息等服务,引导银行压降成本费率,确保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对确因受灾影响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可给予征信保护、延长宽限期、贷款到期接续贷等纾困政策。(责任单位: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周口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加强财税支持

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受灾企业技术改造。对生产灾后重建重点物资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要优先列为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6.减免相关税费。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灾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及时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财政厅)

四、减轻企业负担

7.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合同款项收回,严惩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或变相拖欠款项行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民营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依规予以补偿。(责任单位: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周口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

8.缓解企业要素成本压力。将工商业用户低压接入容量标准由100千瓦提高至160千瓦,为小微企业提供“三零”(零投资、零审批、零上门)办电服务。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提供低息电力信用贷款服务,进一步降低用户用能成本。对缴纳生产经营所需用气、用水等费用确有困难的受灾中小微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复工复产后3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力公司)

9.减轻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压力。受灾较为严重地方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为3个月,缓缴期间不计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正常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缓缴期满后明确合理补缴期限,尽可能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强化企业服务

10.推动解决企业反映问题。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各地要了解掌握企业受灾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主动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周口市、巩义市、滑县、长垣市政府,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新乡市工信局手机报编辑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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