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贵州籍见义勇为人员何国勇的决定

索 引 号: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1-08-30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贵州籍见义勇为人员何国勇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何国勇,男,1982年4月出生,现年39岁,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龙广镇塘坊村人,生前系安越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1年7月26日0时许,在新乡“7.20”特大暴雨抗洪抢险中,不幸触电去世。

2021年7月20日,我市遭遇强降雨,降雨量达到有记录以来最高值,新乡多地出现严重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全国各地志愿者从四面八方奔赴新乡支援防汛抗洪工作。7月24日,安越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新乡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邀请,派出专业救援人员、车辆赴新乡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何国勇等一行5人受公司指派从温州出发昼夜兼程赶赴新乡执行抗洪救灾任务。7月25日上午,何国勇驾驶车辆和同事连续行驶20多个小时抵达新乡,来不及休息,不顾长途疲劳便投入抗洪抢险中。7月26日0时许,何国勇和同行救援人员在新乡市红旗区帮助商户排除地下室洪涝灾情,因电源故障导致抽水工作中断,何国勇自告奋勇,下到地下室排查原因时不幸触电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

何国勇同志在新乡市遭受洪涝灾害的危难关头,连续奋战、挺身而出,奋勇抢救人民群众财产,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宝贵的生命诠释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精神。为表彰他的模范事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红旗区政府推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市政府决定,追授何国勇同志“新乡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奖励20万元。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何国勇同志为榜样,学习他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战胜洪涝灾害和灾后重建奋发努力,为深入推进文明新乡、平安新乡、美丽新乡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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