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新乡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为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仪器设备资源优势,建设和运行我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鼓励各类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我局出台了《新乡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新科〔 2020〕51号)。

二、哪些大型仪器可以加入共享平台?

凡由财政投入支持形成的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在满足本单位工作需要同时,均应加入平台向社会开放。由非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可自愿加入平台,享受同等待遇。

三、如何加入共享平台?

1.各有关单位加入平台的仪器设备,应能提供50%以上的空闲机时,运行故障率不高于10%。

2.各有关单位加入平台的仪器设备信息均须上网公示。仪器设备使用信息由机组根据管理权限在资源库中自行维护。

3.各有关单位的仪器设备加入平台,应填写《新乡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入网申请表》,以网上申报方式报送平台办公室。

四、大型仪器共享有何奖励?

1.加入平台的仪器设备须以优惠价格对外服务,优惠幅度由机组和客户双方商定。

2.服务完成后,客户应填写《仪器设备对外服务效果反馈表》,作为当年奖励依据。

3.服务业绩突出的机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仪器设备升级、改造方面资金支持和服务。

4.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事业单位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创新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以创新券形式给予适当补助。



联系电话:

市科技服务中心:0373-5812655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