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1年申报市级示范社公示

根据新乡市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乡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合联办〔2021〕3号)文件精神,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对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进行了宣传发动,并组织对五乡镇政府与龙源办事处推荐申报的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评分审核,认为以下7家合作社符合申报要求,名单如下:

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由甲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智通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郑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垚鑫农牧专业合作社;

5、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天泽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6、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泽中养殖专业合作社;

7、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和鑫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7553258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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