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
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新乡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今年7月,受大范围极强降雨袭击和洪水灾害的影响,我市部分区域发生地质灾害,北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也遭受到不同程度地破坏,造成很大的损失。为加快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和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持续提高北部矿山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目标任务。按照“重点整治、合理避让”的要求,在前期排查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分级分类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纳入市内异地重建或异地搬迁安置支持范围,尽快完成地质灾害灾后防治任务。进一步查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因灾受损情况,摸排项目区内地灾等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制定受损项目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方案,有序推进受损项目的恢复重建工程。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任务;2022年6月30日(即汛期来临之前)全部完工。
二、主要工作
(一)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工作
1 . 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 一是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并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实施意见。二是编制地质灾害灾后防治规划。三是申请中央、省级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财政资金,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项目治理。四是对竣工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验收。
责任单位: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政府
2. 简化防治项目审批流程。 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近期凡列入灾后规划防治项目,直接审批可研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成本,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调整概算投资。远期项目通过纳入“十四五”规划,抢抓政策机遇,争取各类投资推进实施。
责任单位: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政府
(二)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
1 . 全面排查,及时统计受损情况。 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取无人机航拍、实地踏勘测绘等多种手段及时对每个项目的受损情况进行调查,全面采集受损后的影像资料,准确测量并详细记录各类数据,认真梳理总结项目受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建立受损项目台账,并对受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收集保存各项目完工后或受损前的影像资料,及当地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报告、雨情、雨量等信息,对项目灾损成因进行支撑。
责任单位: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政府
2 . 加快恢复,守住生态修复成果。 在全面查清底数、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各受损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已批准勘查设计方案,科学制定各受损项目的恢复重建(设计)方案。待条件具备后,抓紧施工,在设计工期内限期完成。原批准勘查设计方案确需进行优化的,要履行规定审查备案程序。为及时消除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在征得原审查单位同意后,可以采取合理的紧急修复措施。
责任单位: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政府
3 . 强化管理,抓好防疫和安全生产。 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汲取本次强降雨灾损经验教训,强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在恢复重建中的管理,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充分安排水土保持、排水防涝等工程措施,合理安排工期,确保雨季等极端天气来临前完成应对工程措施。要严格项目安全和质量生产,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安全规范施工,并落实好环保“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同时,认真落实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疫管控措施,严防出现灾后疫情。
责任单位: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地质灾害灾后防治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是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生态强市的重要举措。市资源规划局和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作为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查清底数,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建设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设计)方案,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对于工作不力、迟缓落后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项目监管。市资源规划局和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门人员深入灾后重建一线,强化对灾后重建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体系进行考核。
(四)强化信息报送。北部矿山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明确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上报地质灾害灾后防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重建各类统计报表及综合分析材料,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