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实施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索 引 号: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1-10-26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恢复实施市区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6日零时起恢复执行新政文〔2020〕27号文件规定,在市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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