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新乡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发改收费〔 202 1 〕 326 号


新乡学院:

你院《关于 新增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院政字〔 202 1 〕 100 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 实施细则 》 ( 豫发改价调〔 2018 〕 540 号 ) 和原省发展计划委、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 2003 〕 2225 号)有关规定,经成本 监审 、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报审价会集体研究决定 , 现就 你 校住宿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4 人间每生每年 1000 元; 10 人间每生每年 450 元 ; 12 人间每生每年 40 0 元。

二、学院要保证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的正常用电、用水等,并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

三、学院应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 通知自 2022 年 秋 季入学开始 起执行,有效期 2024 年 6 月 30 日 。

 

   

                   202 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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