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高产奶牛扩繁项目公示

根据《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2021年奶业发展资金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平农〔2021〕39号)文件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培育新兴业态持续支持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强优质奶产业,加快推进我区奶牛产业发展。在河南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有限公司进行测定的基础上,示范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场进行了核实,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高产母犊牛393头。现将补助数量公示如下: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聚宝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高产母犊牛281头;

二、河南农科牛业科技有限公司高产母犊牛112头。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

监督电话:0373-7553139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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