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现已结束,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流程要求,现就本次招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沿华兰大道向西100米)侧门集合。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参加体检须配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出具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
2.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442元(现金或支付宝),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3.在集合地点点名、收缴通讯工具(自觉关闭,尽量不带或少带个人物品)、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不能参加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先进行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4.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登记,勿做X光检查。
9.体检人员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11.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安排,离开体检医院,体检报告由公司统一收取。
二 、 考察
考生请自行下载附件二:《平原示范区招聘考察表》(简称《考察表》),按照《考察表》中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装订,并于12月8日下午5点前将《考察表》交至中骏人力公司办公室;因户籍问题需要异地考察盖章的,可先将 考察 完成 的《考察表》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中骏人力公司邮箱(xxzjrlgs@163.com)。
中骏人力公司办公室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红旗渠路28号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A505企业服务中心四楼。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373-7553359。
附件一: 体检人员名单.xlsx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