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21年2月,我区共处理病死猪775头、病死羊28只,根据《平原示范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平新社〔2015〕29号)文件规定,按每无害化处理1头病死猪(病死羊)给予80元补助的标准进行补贴,共计6.424万元;养殖场(户)主动上交的病死猪(羊)每1头补贴20元,对承担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聚祥无害化处理场每收集和无害化处理1头病死猪(羊),给予60元补贴。
养殖场(户)按20元标准拨付1.606万元,收集运输单位新乡市聚翔无害化处理场按60元标准拨付4.818万元,合计6.424万元。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