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乡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新发改高技〔 20 2 2 〕 17 号


新乡市 交通运输局 :

     你单位《关于 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新 交 〔 20 2 2 〕 10 号)及 有 关 材料 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 有关事项 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二、 建设 地点: 新乡市 市辖区及 辉县市 、 卫辉市 、 封丘县 、 延津县 、 原阳县 、 获嘉县。

     三、 主要 建设内容 : 建设非现场执法前端系统 、市级交通运输执法监控中心 、 交通运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等 。

     四、 项目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 总 投资 11360 万元 ( 省级补助资金 2502 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保障 8858 万元 )。

     五、 建设 期限: 1.5 个月 。

六、招标方案: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你们按照市纪委新纪发〔 2013 〕 1 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 2201-410700-04-04-686316 。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 2 2 年 1 月 17 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