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新发改高技〔 20 2 2 〕 17 号
新乡市 交通运输局 :
你单位《关于 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新 交 〔 20 2 2 〕 10 号)及 有 关 材料 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 有关事项 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二、 建设 地点: 新乡市 市辖区及 辉县市 、 卫辉市 、 封丘县 、 延津县 、 原阳县 、 获嘉县。
三、 主要 建设内容 : 建设非现场执法前端系统 、市级交通运输执法监控中心 、 交通运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等 。
四、 项目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 总 投资 11360 万元 ( 省级补助资金 2502 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保障 8858 万元 )。
五、 建设 期限: 1.5 个月 。
六、招标方案: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你们按照市纪委新纪发〔 2013 〕 1 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 2201-410700-04-04-686316 。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 2 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