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大伟、郭语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88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史大伟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郭语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2022年2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88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史大伟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郭语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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