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光亮等41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4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何光亮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于全新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如庆同志的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树正、高洪喜同志的新乡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清同志的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新河同志的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继红同志的新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贵彬同志的新乡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分顺、谢现民同志的新乡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孙树海同志的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春明、恽玉放同志的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王金虎同志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郑长武同志的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峰、王树忠、韩友祯、孙会民、王国强同志的新乡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宋贻亮、肖海潮同志的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叶金明同志的新乡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郑学玉、张太程同志的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冯景英(女)、吴杰同志的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兆瑞同志的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强同志的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熊睿浩同志的新乡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副处级)职务;
李明安、李云鹏同志的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光、陈伟(女)同志的新乡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培育同志的新乡市信访局正处级专职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李俊华、李保明同志的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本哲、万平山同志的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周济迅同志的新乡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小组任职,参与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导工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