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2-02-28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新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新乡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新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立新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新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是市政府履行国土资源所有者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集体研究审议国土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的决策机构。

市土地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任委员、委员。主任委员由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任委员和委员由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同志担任。市土地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市土地规划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和议事内容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议事内容

1.研究审议全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发展思路、工作方针、重大政策,研究审议全市国土资源和规划有关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规定;

2.落实国土资源所有者职责,审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审议市区基准地价标准等地价体系;

3.研究土地出让、划拨等供应方式和地价等相关问题,研究其他涉及土地资源资产管理、运营、处置等重要问题;

4.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职责,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市辖区村庄、风景名胜区等规划;

5.研究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选址意见,重点区域、地段的平面规划方案以及建筑设计方案;

6.研究审议国土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则

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实行业务会、预审会、常务会三级审议会议制度,分级行使审议审查职责。原则上,市土地规划委员会业务会每月召开2-3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预审会每月召开1-2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各级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一)市土地规划委员会业务会。由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根据审议事权分级管理权限,研究部分城乡规划、土地资产管理事项。对提交市土地规划委员会预审会研究的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二)市土地规划委员会预审会。由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副主任主持,根据审议事权分级管理权限,研究决策部分城乡规划、土地资产管理事项。对提交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研究的事项,提出初步预审意见。

(三)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由市土地规划委员会主任主持,对提交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研究的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四、有关要求

(一)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由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会议方案,经副主任审核,主任同意后,提交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研究。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当次会议议事内容,通知常任委员、委员参会。可根据需要安排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采用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参加会议审议的人员须超过应到会审议人员的三分之二。各常任委员、委员应按规定出席常务会,确实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并安排本部门主管副职代表本单位参加。

(三)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常务会参会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原则,积极发表意见,充分讨论研究,形成集体决策意见。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决策意见。

(四)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起草形成会议纪要,报主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审签后,以市土地规划委员会文件印发。凡经常务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市土地规划委员会业务会、预审会会议规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另行制定。

附件:新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委员名单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附 件

新乡市土地规划委员会委员名单

一、主任委员

魏建平 市政府市长

二、副主任委员

孙 栋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红阳 市政府副市长

三、常任委员

郑援越 市人大党组成员、市发改委主任

刘 勇 市政府秘书长

侯守亮 市人大城工委主任

王凤贤 市政协环资委主任

王志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冯 晖 市财政局局长

段安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洪珍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 明 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

李爱萍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魏海晓 卫滨区政府区长

刘怀斌 红旗区政府区长

王开元 牧野区政府区长

丁文广 凤泉区政府区长

王景书 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刘彦斌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四、委员

范乃秋 市审计局局长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王志文 市城管局局长

刘 威 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局长

车清桥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 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一鸣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天福 市水利局副局长

秦 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邢永正 市人防办副主任

侯光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晓玺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潇漪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尹秋生 市委机要保密局副局长

陈 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宋 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吴庆华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黄 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臧新洲 市气象局四级调研员

王进坤 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 健 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惟如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李德保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李志峰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马振淇 市交警支队警务技术四级主任

张新明 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赵贵勇 市规划设计院院长

戚新玉 市市政设计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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