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化萍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56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化萍(女)同志为新乡市信访局正处级专职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霍迎春同志为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贡强同志为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孟千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刘化萍(女)同志的新乡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龚跃华同志的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