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承接“退城入园”项目诚意满满


为积极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实施意见(试行)》(新政办〔2022〕43号),承接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推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入园政策


从新乡市中心城区退出,并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落地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招商落户方面。征地或购置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资产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超过10%给予补贴。采取租赁方式经营的,最高补贴前3年房屋租金。

(二)经营贡献方面。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突破3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突破15亿元的奖励50万元。当年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的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税收收入均较上年正增长的,对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给予50%奖励。

(三)人才奖励方面。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奖励。新入区的拔尖以上人才,在项目正式运营满1年后,根据需要,提供不超过200平米免租住房;在区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不超过200平米住房1套。新入区的高端人才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根据需要,提供不超过100平米免租住房;在区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不超过100平米住房1套。高端以上人才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职工作满1年后,首次在区内购买自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按照实际购房支出分别给予60%、50%、40%、30%补贴。对高层次科技人才中的博士学历、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三类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青年人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首次在区内购买自住房的,给予每人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外资外贸方面。新投资建设、增资扩产或收购现有企业实施的项目,对当年度新增实际到位外资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新注册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额达300万元美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每增加100万元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额达1000万元美元以上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的,每增加100万元美元,奖励12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资金额达3000万元美元以上的,每增加100万元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新获进出口经营资格或新转入我区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于发生进出口实绩的第1年起,每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3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企业使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运送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购进原材料,按运费的1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五)转型升级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智能车间或智能工厂的,按智能化改造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励。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绿色工厂的,按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定为河南省污染防治绩效分级A级、B级标准或达到新乡市特色行业绩效先进性指标的企业,分别按节能减排设备投入的40%、30%给予奖励。

(六)促进产业链发展方面。区内企业之间相互购买对方自主生产的产品,当年达到50万元以上且买方企业销售收入同比正增长10%的,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2%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主持起草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公告的,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参加全国性及国际展会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展位费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展位费实际支出不足10万的据实补贴;规模以下企业展位费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展位费实际支出不足5万元的据实补贴。信息通信类企业入选国家、省示范应用项目,对其技术、产品及服务实际研发投入分别按20%、15%予以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

(七)享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产业升级等既有政策。

入园保障


(一)产业链、供应链配套。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入驻各类企业3200余家,涵盖纺织服装、装备制造、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产业链完善、供应链配套齐全,其中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新乡立白实业有限公司、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华洋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等企业为行业龙头骨干。 (二)土地。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成熟建设用地2800余亩,拓展发展空间20平方公里,入区企业可享受“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政策,实现落地即开工。 (三)标准化厂房。 区内已建成或在建河南省进出口服装基地、智能制造产业园、信息通信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金科景朝-新乡智慧科技城、新创国科启航国际兴业港、中开企业城等专业产业园区,建有标准厂房、员工宿舍、办公楼、研发楼等完善的配套设施,可根据企业需求自主选择或定制建设,享受专业的一站式服务。 (四)公共交通。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新乡市区东部,距主城区8.5公里,金穗大道、平原路、科隆大道与中心城区紧密相连,126、146、51、58、185路市域公交服务于区内企业群众,规划综合公交场站将于近期开工,建成后可形成“对接主城、环绕全区、连通周边”的公共交通服务网。 (五)住房。 区内已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可满足企业员工倒班住宿需求。围绕2000亩平原湖公园,聚集有建业春天里、孟电观澜壹号、湖畔春天、格林小镇等高品质小区。区内企业员工团购可享受优惠房价及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购房政策。 (六)就学、就医。 新乡市育才幼儿园经开区分园、新乡市实验小学经开区分校、新乡市四十三中学正常招生,河师大附中经开区分校、新乡天立中学等高品质教育即将建成招生。拥有床位1500张、总投资21.3亿元的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开院区正在加紧建设,建成后将达到三级甲等标准。 (七)招工。 区内拥有河师大平原湖校区、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所院校,在校生3.5万余人,每年可输出人力资源近万人,是中部最大、最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工人教育、培训、输出基地。新乡市人力资源协会主管的新乡经开区智汇人才服务中心、经开国有投资集团子公司新乡经开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可为区内企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三1

服务机制


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的“退城入园”企业可享受“四个一”服务机制,即:一名管委会领导牵头、一个专班对接、一套定制化政策扶持、一系列企业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保障。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对接人:董铭  15903057598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对接人:高昂 15037380166 附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落地要素价格清

附件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落地要素价格清单

用水


(一)供水

目前供水由新乡市第五水厂供给,每日能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8万立方米的生产生活用水,供水管网总长度32公里,供水普及率100%。 自来水: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用水: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


(二)排水 现拥有污水处理厂3个,分别是: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污水处理厂三期,综合治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及生活用水,日处理量达15万吨/日。

用电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拥有10千伏配电线路16条,0.4千伏线路135条,配电变压器305台。

用汽(气)


蒸汽 : 供热已形成以新奥热力公司负责运营的集中供热中心的集中供热体系,集中供热率达到95%。热源共2个:新乡化纤热电联产锅炉余热、渠东电厂余热。 燃气: 新奥燃气建设了集中供气工程,管网已基本覆盖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

中欧班列货运成本


中欧班列(新乡号)首发于2018年3月28日,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陆港为货物集散和发运地。线路途经新乡、郑州、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经阿拉山口过境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口岸,到达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等中亚和欧洲国家,到达城市有阿拉木图、阿斯塔纳、奇姆肯特、塔什干、布拉茨克等城市,总里程约3600公里,运行时间约10天。经济圈覆盖整个河南省以及山东西部、河北南部等至少500公里半径范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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