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2-09-30 新乡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
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已经2022年8月19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

若干措施(暂行)

为充分发挥新乡市高校布局集中的发展优势,深入推动“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切实履行属地职责,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如下:

一、积极拓展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

支持在新高校新校区建设,改变部分在新高校办学空间紧张、办学条件不优的现状,增强高校发展后劲,推动高校扩容发展。聚焦平原科教城高校引进与建设,坚持规划一体化、运作市场化、资源共享化,针对各类高校实际情况,采取“因校施策一校一策”的模式进行。对拟引入的公办高校,主要采用“1 3”四位一体、以租代购模式建设(“1”是科教城产业投资集团,“3”是高校、银行、社会资本);对拟引入的综合实力强和知名度高的高校,采用“ABO”建设模式(整体授权、分期实施、封闭运作),高校拎包入住;对拟引入的由社会资本投资的优质民办高校,主要采用“自筹自建”的模式建设,力争建成国内一流、具有中原特色的科教园区。

牵头 单位: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扩展人才政策覆盖领域,打造人才高地

对于在新高校引进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开展校企合作实施科技创新创业的项目,经省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参照《新乡“牧野英才2.0”三年行动计划(试行)》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扶持,从而实现我市人才支持政策扩展覆盖至在新高校。

牵头 单位: 市委人才办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落实高校优先分配原则,加强住房保障

市人才公寓分配中,按照“高校优先”的原则,结合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区分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等不同类型,综合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引进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分配。支持在新高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自有资金,自主建设人才公寓及配套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新乡国资集团

四、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营造创新生态

市政府积极对接“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共同建设“新乡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通过引进北创营系列教育资源、研究资源、校友资源,在新乡市大学师生创新创业服务、区域产业能力提升、双方开展广泛交流协作等三个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在北大资源导入、创新生态建立、城市品牌打造等三个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助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建设新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五、加大基本医疗保障力度,解除后顾之忧

为在新高校提供优质医保服务。鼓励在新高校在职人员全部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政策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退休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移交地方,愿意移交地方的,在一次性缴纳10年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后,有序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共建高校附属教学机构,服务高校员工

支持高校与属地县(市)区政府合作共建中小学、幼儿园,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人员安排、教师编制配备、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优势互补、密切协作,共建高水平基础教育学校。高校暂不建设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按高校员工就学意愿和实际住址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长垣市、获嘉县、原阳县、红旗区、牧野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七、统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探索在高校集中的区域,统一规划建设图书馆、体育馆、艺术馆、公共绿地等,高校共用共享,提高使用效率。积极协调市平原艺术中心、平原体育中心的运营部门,以成本价提供高校使用,一定程度弥补部分在新高校办学空间不足问题。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

八、加强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立足打造安全、便捷的师生通行环境,根据高校需求协助推进高校校区之间、毗邻高校之间立体交通的建设。协助跨路而建的校区之间修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形成间距合理、层次丰富的道路网络。积极应对我市洪涝灾害频发特点,在地势低、积水重的高校周边道路进行积水点改造,有效解决汛期高校周边积水严重的问题,降低洪涝灾害影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为保障以上措施有效实施,下一步还将采取“早餐会”餐叙形式,校地双方主要领导围绕校地共建进行商议交流,促进校地合作走深走实。各项措施涉及到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要根据本文精神,及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确保政策兑现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做好综合协调、牵头抓总;配合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尽职履责、做好配合,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服务高校、服务人才、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本文所列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解释。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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