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信〔2023〕46号
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面做好2023年度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良好的市场发展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督、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事项、依据及内容
1. 民爆企业安全检查
检查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检查内容:(1)生产、销售许可管理;(2)企业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生产管理人员劳动用品穿戴、安全保卫、消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3)监管部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4)危险品装卸、危险品储存、库房定员定量标识;(5)现场管理检查;(6)从业人员资格;(7)重大危险源管控;(8)设备管理及设备设施检测验证;(9)应急管理及演练;(10)销售手续及备案。
2. 市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
检查内容:(1)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3)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4)重大灾害防治、事故隐患及时消除情况;(5)下井人数抽查;(6)超能力生产抽查;(7)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 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检查内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方式
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方式,对执法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和抽查。2023年具体抽查计划见附件。
(三)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综合考虑专业要求、任务特点等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四)规范现场执法检查
在现场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结束时,应当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确保内容客观、真实,并及时填报抽查情况表,由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五)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责任科室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责任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不断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强化廉洁自律
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执法检查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