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受理的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自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新乡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市科技局成果区域科:0373-5820682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373-5820685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