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洪建等14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3〕52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王洪建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叶帆同志的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魏尚平同志的新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袁文修同志的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河同志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振峰同志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同新同志的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郭树东同志的新乡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别富喜同志的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萍(女)同志的新乡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克永同志的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费思伟、栗仁学同志的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国友同志的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