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乡市灾后重建科技项目项目管理工作,现将2021年度新乡市灾后重建专项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集中验收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2月29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6月28日(不再另行通知)。
二、受理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和项目执行期提交验收请示(单位正式文件)和项目过程管理材料,报县(市)、区等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送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科技主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任务目标及项目进度,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计划合同书和项目预算书的内容实施,并适时提醒、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过程管理工作。
3.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或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攻克实现的技术目标)导致无法按时未完成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的任务,项目承担单位需提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科技主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
4.科技主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过程管理或申请延期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验收条件的报至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过程管理材料(参见附件文本)使用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经县(市)、区等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按归口管理分领域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三合一”综合楼A区4楼474房间
联系电话:0373-5820696
电子邮箱:xxskjxmptk@163.com
附件 : 1.新乡市灾后重建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要求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