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辖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启动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8:00至7月10日18:00

二、推荐指标

1.列入省产业研发联合基金支持范围的省辖市不超过3项。

2.技术合同成交额或其增速名列全省前5位的郑州、南阳、新乡、周口、安阳、三门峡、鹤壁增加2项。

3.红旗区、高新区各2项,指标单列(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

4.河南师范大学1项,指标单列(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 。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http://zlx.hnkjt.gov.cn/kjfzzx),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方能进入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申报单位按照管理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申报材料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0373-5820682

                                                 0373-5858760

附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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