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发改收费〔 202 4 〕 131 号

新乡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市政府转来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 关于延续执行新乡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高铁东站公交公司停车场机动车收费标准的请示 》( 新城管 〔 202 4 〕 60 号)收悉。鉴于原批复的收费标准已执行到期, 根据 《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 ( 豫发改价调〔 2018 〕 540 号 ) 和 《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 2017 〕 549 号) 有关规定 ,经 重新评估 , 并报市政府同意, 批准 新乡 文庙立体机械停车库 仍按原 收费 标准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车前 30 分钟免费, 3 小时以内(含免费时段) 5 元,以后每小时加收 1 元(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费),全天 24 小时为一个收费周期,最高收费 20 元。

二、 新能源汽车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

三、军警、消防、救护、应急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你公司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 、本通知自 发文之日起 执行, 有效期至 202 6 年 6 月 10 日,文件到期前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续或调价申请 。

 

 

                                                                        202 4 年 6 月 11 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