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季坤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4-07-31 有 效 性: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季坤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40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季坤、刘新争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李军安、陈锋同志为中原农谷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2024年7月1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