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文新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54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文新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高峰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宋丹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洋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王文新同志的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高峰同志的新乡卫河环境治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宋丹同志的新乡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冯晖(女)同志的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