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说明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等规定,我局2024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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