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2025〕40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驻新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是新乡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孕育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科技力量,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意义重大。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
1.考核对象:所有364家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详见附件1)
2.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1.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的实验室根据建设运营情况,填写《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详见附件2),装订并签字、盖章后提交主管部门(所在辖地科技局、高校院所及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2.审核报送。各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后,将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及汇总表(详见附件3)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各实验室完成年度考核报告工作,并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各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及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
2.对不提供年度考核报告的实验室,市科技局将给予撤销。
四、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3-5820696
电子邮箱:xxskjxmptk@163.com
附件: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