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信政文〔2007〕16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县区和 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2号)和《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信发〔2004〕14号),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队伍,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县区、优秀民营企业、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次评选表彰的县区是指2006年经济目标考核认定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区,参加评选的民营企业是指个体、私营企业,自然人和私营企业控股或由其运营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 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10家、高成长型民营企业10家、优秀民营企业家20名。市政府将对其中投资规模较大和在解决就业、纳税、研发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民营企业进行重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被奖励企业的研发投入。 二、评选条件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县区评选条件 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速度达到22%; 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当地GDP的比重增长2个百分点; 3.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达到15%; 4.非公有制企业实交税金增长速度达到10%; 5.非公有制经济新增就业人员增长率达到10%; 6.新上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项目2个,其中要有一个工业项目; 7.制定优化环境的政策措施并保证其实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8.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9.当地非公有制企业无重大违法乱纪案件发生。 (二)优秀民营企业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5.2006年1月至12月底企业销售或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 (三)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2.注重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引进和推广(技术研发投入占其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不断实现企业管理和体制创新; 3.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2006年1月至12月底企业销售或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连续3年(2004至2006年)销售或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50%以上,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25%以上,纳税额年平均增长20%以上。 (四)优秀民营企业家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 2.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重视科学技术开发和管理创新,不断强化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意识,注重企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员工的社会保险等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2004至2006年连续3年以上担任本企业厂长(总经理、董事长)职务,在企业经营决策中业绩显著; 5.2006年1至12月底企业销售或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纳税200万元以上。2004至2006年企业销售收入、利税、资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有较快增长,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和经营者均不能参加评选 1.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 2.偷逃抗骗税的;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5.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 6.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指优秀民营企业家); 8.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和评选办法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的中小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信阳市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材料:《信阳市优秀民营企业呈报审批表》、2000字左右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财务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营业执照及“双高企业”(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产品)、专利、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2.信阳市高成长型民营企业申报材料:《信阳市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呈报审批表》、2000字左右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财务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营业执照及“双高企业”、专利、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3.信阳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材料:《信阳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呈报审批表》、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和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层层选拔,逐级把关,优中选优。经各县、区政府和各管理区、开发区的中小企业或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审查,报同级政府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综合企业销售收入、纳税总额、销售收入增长速度、资产总额、出口创汇、“双高企业”、专利、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等指标进行审核和评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对受表彰企业、企业家的宣传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受表彰企业、企业家的宣传,既对表彰大会进行报道,同时报道民营企业的创业经历和成功经验,形成鼓励发展民营企业、尊重支持民营企业、扶持引导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五、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牵头,商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联等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名单要在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推荐材料要于2007年2月27日前一式3份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科。 联系人:胡卫军 喻春阳 联系电话:0376—6350002 传 真:0376—6350005 联系地址:信阳市新华西路64号,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附件:1.信阳市优秀民营企业呈报审批表 2.信阳市高成长型民营企业呈报审批表 3.信阳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呈报审批表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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