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2010〕140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结合我省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工业是我省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81.5%,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46.5%和88.1%。近几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业结构重化工化,高耗能行业和高耗能产品增速较快,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凸显,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高、资源环境压力大的问题仍很突出。做好工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摆脱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

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促进我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加快节能技术创新。通过我省十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一是积极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大高耗能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建立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工作定期报告和检查机制,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二是组织推广重点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企业节能技术水平。组织实施钢铁企业烧结余热发电技术、钢铁企业炼焦煤调湿技术、钢铁企业蓄热式燃烧技术、钢铁企业干式TRT发电技术、钢铁企业和焦化企业干熄焦技术、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盐行业三项流分效预热防结垢节能技术等技术推广,实施一批节能示范项目。总结推广重点用能行业节能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研究制定《河南省工业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办法》,组织开展工业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认定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降低能源消耗。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行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重点用能企业发展情况,在钢铁、化工、有色、水泥等行业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实施一批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促进企业节能降耗。

    (二)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精神,积极推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项目建设源头把好节能准入关,对促进能源资源合理利用,遏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和过快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抓紧抓好。二是建立健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河南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程序、内容、范围、标准、质量和要求,规范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三是加强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要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氧化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合成氨、氯碱等产能过剩或“两高”行业扩大产能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把好能耗准入关,从源头控制能源浪费和盲目发展。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促进工业节约发展。要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通过加强具体指导、技术标准、产业政策、能耗管理、能效对标提升节能降耗减排水平。一是实施工业节能减排攻坚计划。在煤炭、有色、建材、化工、钢铁、造纸、纺织、电力等8个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节能减排攻坚,主要以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为手段,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核心,以清洁生产为突破口,以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加强重点行业能耗限额管理。制定化工、纺织、造纸等行业单位产品耗能限额地方标准,推进我省工业节能管理标准化、法制化进程,推进企业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降低产品生产能源消耗,逐步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装置,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控制能源资源消耗。三是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对标达标。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行动,组织开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培育一批行业先进标杆和典型,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能效对标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信息服务支撑等作用。四是落实工信部《重点行业用水指导指标》和《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引导和推进重点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开展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推动机械装备行业以减少原材料消耗、提高设备能效为重点的节能降耗试点工作。

(四)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强化企业目标责任考核。要以重点用能企业为切入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核体系、提高能源管理人员素质,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一是研究制定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企业每年3月底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上一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相关情况,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企业认真填报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初审,确保报送的材料客观、准确、真实,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把节能目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完善重点企业评价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落实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并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三是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人员的管理,组织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节能管理水平。逐步实施能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减排治污,实现清洁发展。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酵、啤酒、酒精、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磷肥、硫酸、农药、染料、纺织、肉类加工、印制电路板、热处理、钢铁、电解锰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一批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工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抓好清洁生产审核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切实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从源头避免和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的污染治理。

(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是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二是培育十大示范工程。逐步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利用、工业污水处理、余热余气余压回收利用、废旧机电产品回收再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利用、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大中型沼气、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示范工程,带动循环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培育有色金属、化工、造纸、煤电、机械再制造、废旧金属加工、农产品加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带动一批循环经济园区发展,逐步实现园区内物质循环利用、综合利用,促进集中供热、供冷、供电、供水和水处理系统优化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排放能力。四是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推动大型工业装备、机电设备和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指导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我省再制造园区建设,促进再制造产业化发展。五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和规范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进赤泥、工业副产石膏、碱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落实《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和鼓励、支持和引导废钢铁、废橡胶、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强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七)加强规划引导,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意见,逐步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与装备创新体系、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推广体系、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开发,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逐步向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育节能减排典型,抓好示范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制定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当地政府做好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排,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依法推动节能减排,实施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经济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完善工业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促进节能和综合利用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河南省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工业清洁生产管理办法》,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和促进企业节能技术创新与改造。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和钢铁、化工、有色、水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信贷投入,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工作,建立节能减排监管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要明确工业节能管理工作是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职责和任务,按照节能管理内容,加强对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节能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合理使用能源,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要研究和掌握节能监察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规定和法律责任,指导企业做好节能管理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监测工作。建立重点企业节能、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信息直报系统,完善工业节能减排监测、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与行业协会联系,研究分析各行业节能减排情况,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的指导。要加强工业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组织开展节能评估、技术咨询、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提高非资源依赖型产业比重,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发展。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品,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五)大力开发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提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工业企业要积极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大力开发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推广应用节能、节水、低耗、环保型装备,促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应用。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广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提升企业节能技术水平。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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