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71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环保装备、节能装备,是指满足“十二五”期间节能、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急需开发、应用和推广的重大技术装备。 按照开发应用的不同阶段,分为三类: (一)需要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国内自主研发、引进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 (二)需要应用示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技术装备。 (三)需要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已经成熟、节能领域和环保领域急需、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的技术装备。 按照服务领域的不同,本次申报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电磁波与放射性(包括核三废)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和节能设备等10类。 二、申报要求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积极组织本区域内的环保装备、节能装备研发和制造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省属企业)进行申报。 请你们于2010年5月25日18时前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1),连同研发、制造单位填报的环保装备、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3、4)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ngxtwgh3358@163.com。 注: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电子版请登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http://www.iitha.gov.cn )节能处子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光华 联系电话:0371-65509820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207房间
附件: 1. 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节能技术装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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