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0﹞327号)的要求,现就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运营发展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清承担综合服务任务的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状况,为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培育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加快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查范围 名称中含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字样,承担综合服务业务的省、市、县级服务机构,不含融资担保机构。 三、调查内容 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发展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推动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等(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包括省直管县),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要借助此次调查,深入了解、分析本地区服务机构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服务体系建设。 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布置、集中收集调查表,并于6月21日前将调查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各1套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电子文档请发至:fz65855175@163.com邮箱)。 联系人:王庆甫 杨华垓 联系电话:0371-65856972 65855175(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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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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