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常办〔2010〕26号)要求,省政府将于7月份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撰写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2、民营企业发展中自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外部环境问题;本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市近三年来民营企业的主要经济数据及数据对比情况;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二、认真做好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要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全面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认真分析本地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在深刻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制定2010年下半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并提出对全省中小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撰写专项报告、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请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纸质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413室,电子文档请发至:zhangjun1196@163.com。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98号413室,邮政编码:450008 联系人:张 骏 联系电话:0371-658559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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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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