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当前,我国主要江河流域已进入主汛期,全国及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发生较为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汛期工业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工业损失,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应急工业产品保障供给 加强与防汛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物资需求信息。在现有防汛应急工业产品保障体制下,组织好急需防汛工业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抓紧编制防汛工业产品保障应急工作预案并开展必要演练。完善防汛应急工业产品区域联动机制,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加快救援进度。要加大防汛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和库存监测力度,切实做好重要防汛产品生产企业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 二、做好工业突发事件防范应对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得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并向有关企业发布。结合本地产业地理分布状况和汛期发生自然灾害趋势,会同防汛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工业企业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限期治理。指导工业企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物资准备。对地处可能遭受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要指导企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减轻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发当地工业管理部门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各项工作。灾害结束后,要做好工业损失情况调查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汛期工业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防汛抗洪情况,及时将应急工业产品需求、工业受损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等重要信息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局。 联系人:李 翔 李俊岭 电 话:0371-65509848 65509849 邮 箱:hngxtyx@163.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