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当前,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与分析,准确掌握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现就做好全省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工信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中小企业统计工作,对于全面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准确把握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意义,将其作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把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抓紧抓好,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完善体系,强化考核 为确保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快捷、顺畅、有效进行,省厅将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贯通、覆盖全省的统计工作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省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网络平台,加快统计信息化步伐。同时建立中小企业统计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省辖市统计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省公布,并与中小企业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相挂钩,以确保统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为此,各省辖市要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并于8月25日前将《省辖市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联系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有关事项 为落实中小企业统计工作任务,省厅依托 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 建立"河南省中小企业统计直报系统"(tj.smehen.gov.cn),由 中小企业河南网 进行管理和维护。该系统是省、市、县(市、区)、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当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各项指标的工作平台,各省辖市要按照现有的统计制度和上报要求,通过该系统按时报送各项报表,报送的材料数据务必要及时、准确、真实。 联 系 人:宋 飞 联系电话:0371-65749597 电子邮箱:657495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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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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