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豫工信〔2010〕33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巩义、永城、项城、邓州、固始、中牟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河南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认定活动。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详见《河南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相关表格请从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下载。 二、各省辖市局(委)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积极推荐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认定;要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数字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省辖市局(委)要认真填写核对河南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汇总表,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连同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z65855175@163.com),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朱孝恒 杨华垓 李丽 联系电话:0371-65507617 65507615 65507621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8楼中小企业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