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豫工信〔2010〕332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巩义、永城、邓州、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全省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35号),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澄清底数,及时上报。各省辖市、各扩权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认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本地小企业创业基地进行调查核实,摸清底数,认真填写《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及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申请书和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发至zhangjun1196@163.com,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原省局批复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需重新申请认定。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以及调结构、上水平、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小企业创业基地,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全民创业打造良好的创业服务平台。 三、完善机制,加大扶持。各地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现有工作基础,积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完善管理,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效果显著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健康发展。 四、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保存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具体文件和相关表格可在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www.smehen.gov.cn下载。 联 系 人:王庆甫 张 骏 电 话:0371- 65507600 65507621 (传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点击下载) 1.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办法 2.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 3.河南省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及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