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医药行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河南医药产业,拟成立河南省医药行业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一)作为河南省医药产业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参与行业规划的拟定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论证; (二)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医药产业发展意见和专题报告,参与研究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 (三)推动行业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为行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专家委员会成员基本条件 (一)能够正确理解、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 (二)在医药科技、生产、管理、应用方面具有较深造诣,业绩突出,影响较大。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特殊贡献者和管理岗位及其他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 (三)身体健康,关心河南医药产业,热心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 三、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大中型医药生产和经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省、市级重点医院,医药检验监测机构,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2人,特殊情况另定。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做好本单位的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申请者应认真填写河南省医药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三)一般企事业单位和省辖市重点医院推荐工作由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组织实施,省级单位、医药及高校科研院所,可将推荐表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表可直接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四)推荐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0年12月6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 系 人:周新雨 电 话:0371—65509940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7楼 邮 编:450008 电子邮箱: gxtxfp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医药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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