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招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承接产业转移暨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洛宁现场会精神,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的成功举办,促成产业转移合同项目381个,投资总额1371.3亿元,其中省(境)外资金1210亿元。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部长、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对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现就加强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签约项目跟踪服务领导责任制。项目签约只是产业转移的一个良好开端,能否落实才是产业转移的关键。要坚决克服“重签约、轻履约,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切实加强对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重大项目总协调人。按照省政府要求,签约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负责协调;10-50亿元的项目由省辖市分管副市长负责协调;亿元以上项目由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负责协调。每月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尽快落实每个签约项目的协调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将负责产业转移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人员及签约项目协调领导名单于12月10前报省厅规划处。

二、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制度。要持续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做好签约期内的项目跟踪服务。对协议、意向类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双方的深入洽谈,力争转化为合同项目;对合同类项目,要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项目报批、落地、建设等涉及的主要问题,力争签约合同项目早日落地和资金到位,使合同项目转化为开工建设项目。二是做好项目实施期内的跟踪服务。指导项目单位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和注册发证等事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办理项目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提供优质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或代办等综合服务。三是做好项目投产后的跟踪服务。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主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兑现对企业承诺的相关事项,制止“四乱”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建立跟踪服务台帐制度。将签约项目名称、签约总投资、签约合作各方投资、项目所处阶段、协调领导、服务责任人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项目及资金落实进度、服务效果、存在问题等列入台帐记录内容,对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记录,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四、建立跟踪服务统计月报制度。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产业转移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工信〔2010〕167号)要求,继续做好产业转移季度统计工作。同时要建立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统计月报制度,每月12日前将签约项目跟踪服务统计表(EXCEL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厅规划处。2011年1月12日前进行首次上报。

五、建立跟踪服务督导检查制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定期开展对签约项目跟踪服务的定期督促检查活动,对跟踪服务的内容、效果进行检查,省厅也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项目跟踪服务情况的观摩交流和督导检查活动。

六、建立跟踪服务通报制度。省厅将对各地开展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各地跟踪服务责任制、统计报告等制度的落实,跟踪服务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建成率等情况,对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好的省辖市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提出批评。

为了全面总结2010年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2011年全省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省厅要求各省辖市局围绕各地向省政府递交的2010年承接产业转移目标责任承诺书,认真总结回顾2010年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提出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各地承接产业转移统计年报、工作总结及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计划等材料请于2011年1月25日前上报省厅规划处。省厅将对各地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任伟军 焦晖

电  话:0371-65509894 65509941

邮 箱:hngxtghc_gx@126.com

 

附件: 中国郑州2010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跟踪服务统计表.doc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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